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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秀根:政府引导将乡村信息平台建设作为农村金融突破口

作者: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4-02

推进乡村战略实施,振兴广大乡村,金融是一条重要途径,只有解决了乡村的金融问题,才能实现以资本投入带动其他生产要素投入的目标。因此,坚持“政府引导”方针,将乡村信息平台建设作为发展农村金融的突破口,是已经验证过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缺失严重影响金融服务可得性

根据前期调研,笔者发现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依然存在着明显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不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同时,笔者在调研中还发现,农村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小微企业经营者对金融常识的认识和掌握,以及金融技能方面也亟待提升,这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金融服务可得性和金融健康程度,也是农村金融难以开展,金融机构较难提供信贷和保险服务的重要原因。

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金融健康意识,进一步普及金融基本通识教育,提升居民和企业的金融健康水平。另一方面,需要依靠政府的统筹规划能力,做好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金融服务向乡村倾斜。在数字时代,建设信息平台可以为金融机构提供可参考的“中小微弱”群体的资信,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这恰如修路与行车之间的关系——只有政府修好通往目的地的道路,汽车才能够安全到达。反之,如果政府没有修建道路,无论用什么激励措施,汽车都难以到达目的地。

作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详细、可信、安全的信息对于减少农村信用信息不对称,增进农村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方面均能发挥积极作用。然而,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信用信息平台这条“道路”的修建还处于“行百里者半九十”的状态,信用信息不对称,征信记录不完善的问题依然严重。可喜的是,经过多年发展,我国部分地区已经探索出了一条“政府引导”的信用体系建设之路。

“丽水模式”和“田东模式”对农村信用平台建设的启发

目前,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主要包括农村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服务与产品应用等。在信息采集方面,人民银行主导开发了相应的系统和数据库,同时聚合村委、村民代表、农商行工作人员等力量,将线上基础数据与实地采集数据相结合;在信用评级方面,建立了线上指标体系和评级模型,部分试点地区开发了与农村信用信息平台互联的手机APP,引导金融机构深入一线对农户现场评级授信;在信用应用方面,金融机构可参考已评定的“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来开展业务。截至2018年12月,全国累计建立信用档案农户数1.84亿户,已有约9700万农户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超过3.4万亿元。下面笔者通过两则案例来为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法提供参考。

浙江省是较早开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省份之一,早在2002年,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就提出了“信用浙江”的战略决策,后又发布专项计划,经过近15年的努力,2002年建成了浙江省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2006年,联合上海、江苏开通了“信用长三角”网络共享平台;2007年,建成了浙江省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2016年,基本建成了涵盖公民、企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五位一体”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

由于从省级层面积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有效引导和带动了所辖县市。2009年初,地处山区的农业大市浙江省丽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金融支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丽水市农户信用等级评价暂行办法》,为当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2010年,丽水市成为全国首个对所有行政村完成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地级市,率先建立起了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笔者曾前往丽水深入调研,将“丽水模式”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概括为五方面:

一是形成了“政府支持、人行主导、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工作模式。具体来说,以村为单位采集农户信用信息,利用乡镇干部的“熟人”网络和农信社系统的网点优势评价信用等级,同时将市农办、建设局、农业局、林业局、国土局、市人民银行行长、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市长都纳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二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信用村、信用乡、信用县的评定。为农户建立的信用信息档案包括:农户基本信息、住房、生产资料、信贷等信息,按照道德品质、信用记录、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对信用进行了A级、AA级和AAA级的评级。

三是自主研发了浙江省首个县、市两级联网的“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为农户和城市居民建立了电子化信用档案,并对全市所有金融机构网点开通了查询服务。

四是简化守信农户贷款手续,可享受随用随贷和利率优惠的政策;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贴息、担保基金、政策保险以及政府激励等方式对金融机构进行激励,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

五是通过财政担保、行业协会担保、商业担保、村级互助担保形成多重保障。

在较为全面的数据库基础上,2016年,丽水市首创了市级农村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可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居民个人、农村经济组织和小微企业等提供“一站式”信用信息服务。信息服务平台对于解决银农间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三农”信贷贷前调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成效显著。在调研中笔者得知,当地稠州银行丽水分行第一时间接入了信息平台,有效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提高了效率。截至2018年4月末,该分行共计发放农户“三权”抵押贷款1010笔,余额29968.8万元,银行经营定位进一步下沉,从小微企业逐渐延伸至农户。

如果说丽水市的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其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长三角大环境,那么另外一个案例则来自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田东模式”。田东县是广西西南部的传统农业贫困县,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该地农户对自身信用缺乏管理,2010年,农户不良贷款率超过了农行田东支行上级行规定的不良率2%以内的风险控制线,在全县曾一度停办了小额农户贷款业务。

在此情况下,田东县县政府主动推进金融改革,将构建农户信用体系放在农村金融六大体系之首。2010年,县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百色市中心支行联合发布《加快推进田东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并于同年6月召开田东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动员大会,按照“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思路正式启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其研发了“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并设置了指标参数,通过加强县直相关部门和村干部两级工作人员培训等手段,对全县农户进行信息采集以及信用评级。同年11月末,该系统已建立农户信用档案79902户,评定信用户40844户,信用村88个,信用乡(镇)7个,成为广西信息采集面最广、农户建档最多、内容最齐全的县份。

在“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使用之初,涉农金融机构就对符合条件的“信用户”进行了授信,制定了优惠措施,对农户发放贷款的周期从3-7天缩短到了10分钟。此外,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与评级系统实现了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系统的相互兼容,具备了自动评级、信息分类检索等功能,系统上线后至2012年10月末,涉农金融机构共对40844户信用户进行授信119780户次,通过系统查询农户个人信用报告59197次,累计发放农户贷款160164万元。

“田东模式”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上卓有成效,笔者观察相关成果至少可从以下几方面体现:

一是有效缓解了农村贷款难问题,农民贷款服务效率显著提升。由于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的便捷,对农户的授信金额得以大幅增加,同时助推了当地16家龙头企业增收,进而促进农户增收2.1亿元。

二是农村信用环境显著优化,农民认识到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和失信要付出代价的现实,形成了诚实守信的意识,主动通过信用累积来解决贷款难问题,当地的民风民俗得以改善。

三是当地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推动了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由此带动了“三农”的发展。

推进乡村战略实施,振兴广大乡村,金融是一条重要途径,只有解决了乡村的金融问题,才能实现以资本投入带动其他生产要素的投入的目标。因此,坚持“政府引导”方针,将乡村信息平台建设作为发展农村金融的突破口,是已经验证过的行之有效的方法。

无论是“丽水模式”还是“田东模式”,都是典型的“铺好快车道,不愁一路畅通”的发展模式。笔者想强调的一点是两种模式中政府对行使权力边界的把握。当地政府尽管参与了制定政策,投入了大量行政、经费和人力资源,尽力协调各部门利益,做好培训和宣传动员,但并未越俎代庖支配市场,而是将市场发展空间充分留给了相关各机构,也就是说政府找准了着力点,成效自然就会有所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