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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本科生科研成果统计和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1-13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开展各类科研活动,加强优秀学术成果产出,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教育学分认定和成果规范管理工作,学校决定对2017年本科生(含2017届毕业生)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获批的专利进行统计并予以资助。

  一、统计范围

  自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我校本科生(排名前5名)公开发表的各类科技论文、获批的专利均予以统计。

  二、学分认定

  对2015级及以前的本科生,相关科研成果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本科生创新与技能8学分实施办法(修订)》(校教发〔2004〕136号)进行学分认定。2016级及以后的本科生,相关科研成果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发〔2016〕398号)进行学分认定。

  三、资助范围

  1.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支持,或自主开展科研活动,本科生以第一署名(或指导教师第一、本科生第二)在SCI、SSCI和EI收录论文所产生的版面费予以报销。

  2.受省级以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支持,或自主开展科研活动,本科生以第一署名在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4年版)北大核心目录(第七版))发表论文所产生的版面费予以报销。

  3.受省级以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支持的,或自主开展科研活动,本科生以第一发明人(或指导教师第一、本科生第二)获批专利,所产生的相关专利申报费予以报销。

  4.上述科研成果必须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知识产权归属单位才能获得相应资助。对上述统计时限内已报销相关费用的论文或专利,不再重复资助。

  三、相关要求

  各院系请于2017年12月5日前将《2017年本科生公开发表科技论文、获批专利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学生发表的论文、期刊封面和目录复印件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发送统计表电子版及论文、期刊封面和目录或专利证书扫描件。

  本科生科研成果的统计情况将作为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教育学分认定的依据和院(系)年度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统计工作。

  联系人:李春艳  吴灿杰

  联系电话:87091114

  

  教务处

  2017-11-10

  附件:

  附件1: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4年版)北大核心目录(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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