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1-11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及《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注意事项公告》,为确保我院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

1. 北校区

考试时间:2019年1月14—18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4:30—16:30

考试地点:北校区8号、3号教学楼

2. 南校区

考试时间:2019年1月14—15日

上午8:30—10:30     下午14:30—16:30

考试地点:南校区1号教学楼

二、工作小组

1.  组  长:  牛荣

副组长:  张军驰

成  员:  赵敏娟   张岁平   王云峰   夏显力   石宝峰   赵 凯    王秀娟   刘  超     白晓红  张静     包赫囡   李俊秀

考试工作小组成员按照巡考安排表履行职责,巡考人员应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考场,着重检查各考场的考前准备工作。(1)检查主考教师、监考人员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到位,考场清理是否彻底,学生是否按照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及监考人员指定就座等;(2)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巡考人员应督促监考人员及时纠正;(3)对考试期间出现的意外问题进行处理。

2.考试期间教务处在考场办公室:北校区8号教学楼考场办公室:N8105、N8219;南校区1号教学楼考场办公室:S1105,巡考人员及时到考场办公室签到。

三、学校制卷与阅卷要求

1.命题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考试命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时递交份量相当的A、B两套试题。到所在教研室办理试题审批等有关手续。审题教师、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要对试题质量、试卷格式进行审查。同时,命题教师等涉题人员要做好试题保密工作。2.教学办人员根据期末考试计划安排,将审核通过的一套试题送教务处办理试题印制手续;主考教师在开考前对试卷印刷质量和份数进行全面检查。 3.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阅卷,阅卷要严格执行统一的评分标准,做到“客观公正,给分有据,宽严适度”,减少阅卷误差,杜绝人情分;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学生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登录学生成绩;同时在系统中进行试卷分析,并将学生成绩单、试卷分析材料、试卷等教学档案最迟于3月6日前及时交教学办存档。

4.本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学生2019年2月15日以前在综合教务系统“重修重考报名”—“补考报名”里申请补考(重修、旷考、作弊、违纪学生不能申请补考),不申请视为放弃补考,申请补考但未参加补考,按旷考处理;公共课补考将于下学期开学前三天(2019年2月22—24日)进行,具体安排以教务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 . 学生凭学生证或校园卡参加考试 , 持其他证件或无证件者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学生证或校园卡丢失者,须持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的学籍证明参加考试。

3.主考及监考教师在考试期间必须佩戴胸牌开展工作。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责任,提前15-20分钟到达指定的考场,完成检查考场座位及有关设备、布置座位号码、组织考生对号入座、查验学生证件,清理禁带物品、考试开始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袋,清点试卷,发放试卷等工作,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此时监考人员逐一清点考生人数,登记缺考考生的专业年级及姓名。考试期间,监考人员一般不得解答题意。考中实行“定位监控、走位巡查”制度,考后执行试卷清点和考场记录单交接制度;监考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为人师表,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考场内玩手机、闲谈等。主考教师务必在开考前半小时和考试结束前半个小时在考场,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附件: 经济管理学院2018秋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二〇一九年一月九日

编辑:0     终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