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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保险学和金融学理论知识,熟悉我国保险、金融政策和法规,掌握国内外保险业务操作的基本技能和方法,能在保险监管机关、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金融证券机构、企业集团从事管理和业务工作,并且有一定的决策、协调和组织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主干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保险学原理、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保险营销、保险经营管理、保险精算理论与实务、风险管理学、再保险等。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