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及相关专业学位审核评估要求,结合我院现有的专业学位类型及上一轮专业学位导师建议分组,现将专业硕士导师分配为金融专业硕士、陕班MBA导师和农业硕士、国班MBA、陕班MBA硕士导师。学院根据个人意愿,对原金融专硕归属的导师进行调整分配,部分金融专硕的导师归属调整为农业硕士,原国班MBA导师归属不变,其中,金融硕士导师可在金融专硕和陕班MBA进行招生,农业硕士和国班MBA导师可同时在农业硕士、国班MBA和陕班MBA进行招生。指导教师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按照以下分组进行相关类别的招生。具体分组见附件1,2,特此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