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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审,现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院初审认定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9月27-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提交书面材料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7081725。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