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5日上午8:30,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夏显力在C304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23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议,研究推荐、接收推免生等相关事宜,现就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会议开始,院长夏显力教授传达了教育部、学校有关2023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精神,强调推免生遴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确保高标准、严要求、按程序完成各环节工作。张岁平书记从推免工作流程、政策宣讲、部门配合以及纪律要求等方面,对相关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后,会议审议了以下具体事项:
1、审议并通过了《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及推荐指标分配办法
副组长刘军弟汇报了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的具体内容。与会委员从基本原则、考核细则、科研潜质、指标分配和推荐流程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审议。经审议,一致同意并通过《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本科教学办、学工办负责具体执行,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2、审议并通过了《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硕士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
会议听取了副组长刘军弟《关于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从导师接收推免生要求、推免生招生计划和指标分配方案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审议。会议研究决定,学术型硕士招生指标分配办法,以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每位导师原则上分配1个初始指标,剩余的全部指标作为奖励指标,根据导师近3年(2019-2021年)的招生指标贡献值从高到低依次分配;专业学位硕士招生指标分配办法,校级探索项目计划指标根据学校下达的专项计划招生指标数,全部分配给对应的专项计划团队,由团队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自主分配;根据学校规定,学院非专项指标全部用于学院培育项目,金融专硕和农业管理专硕学院培育项目指标由各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原则上,专硕学院培育项目每位导师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3个,如果导师所分配的校级探索项目招生指标数大于等于3个,则不再分配学院培育项目招生指标,剩余指标由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博士生导师至少应接收推免生1人(参考《关于做好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3、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推免生招生监督管理规范》
会议听取了副组长刘军弟关于《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推免生招生监督管理规范》的情况汇报,与会委员从监督机构、工作要求和问责机制等方面进行了重点审议。一致同意并原则通过《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推免生招生监督管理规范》。
参会人员:张岁平、夏显力、张军驰、汪红梅、刘军弟、王云峰、陆迁、罗剑朝、赵凯、姜雅莉、石宝峰、王秀娟、刘超
列席人员:朱敏、师学文、包赫囡、尹会鹃、杨慧茹、张静、常楠
请假人员:张寒、朱玉春、姚顺波、姜志德
记录人员:尹会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