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校院两级管理的暂行规定》(校研发【2006】85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校研发【2008】82号)及研究生院《关于2016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检测的暂行规定》(校研发【2010】109号)文件精神,为了确保我院在职农业推广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能够平稳、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申请答辩条件
1. 学制:最低3年,最长不超过5年;
2. 学分:完成培养环节要求,考核合格;
3. 论文:导师评阅通过;
4. 学费: 缴清。
二、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答辩包括资格审查、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评阅送审、正式答辩四个环节,办理地点在MBA中心办公室,时间安排如下:
资格审查 |
检测 |
论文盲审 |
答辩时间 |
提交答辩材料截止日期 |
检测前 |
资格审查通过后,盲审前 |
检测通过后,答辩前5-7天 |
10月15日-11月20日 |
11月25日 |
四、答辩各环节说明
1.资格审查:答辩申请人符合答辩申请条件后,按照“在职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须提交材料清单”提交材料,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2.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按照学校、学院有关文件规定,所有研究生答辩前必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检测复制比不得高于5%(含5%)。
3.评阅送审: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后,提交两份通过检测的纸质论文进入论文评审环节,两份均通过后申请答辩。
4.提交申请: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py.nwafu.edu.cn/)提交答辩申请,且导师审核通过。
5.正式答辩:答辩前3天,申请人学院办理答辩公告事宜,按期准备答辩。答辩通过多媒体(PPT)进行汇报,一般20-40分钟。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自2010年1月1日起,我校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具体详见《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检测的暂行规定(校研发〔2010〕109号)》;
2. 答辩相关表格适用“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答辩相关材料”,具体详见附件;
4. 答辩后应严格按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交档案材料清单”要求填写、上报所有材料,其中应交电子材料汇总在以“学号-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
5. 2016年11月25日后答辩或上交答辩材料的研究生,其学位授予问题提交2017年上半年分委会进行讨论(超过最长年限未答辩上交材料,学院不再受理)。
附件:1、答辩相关材料说明;
3、关于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检测的暂行规定。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