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学生:
为做好2016—2017学年度学费减免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减免条件(其中第四点为申请必备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奋发向上;
4.家庭经济困难,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烈士、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等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
(2)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二、减免等级分100%全免和减免50%两个等级,由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困难情况确定。
三、具体安排
1.学生申请(9月14日—9月2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提交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具体要求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减免学费审批表》(附件1) |
纸质版一式两份,打印空表后手动填写,不得加页,减免学费理由请填写详细,提交至经管学院102办公室各年级辅导员处。(纸质版材料以回形针整理) |
《2016—2017学年度减免学费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 |
电子版一份,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邮箱。(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学费减免+姓名+专业班级”) |
2016级辅导员 梁子龙 381116314@qq.com
2015级辅导员 谢可意 891837157@qq.com
2014级辅导员 马奕颜 22673972@qq.com
2013级辅导员 吴春生 492600778@qq.com
2.学院初审(9月21日—9月24日),学院(系)将初审通过的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上报学校。
咨询电话:87081723 梁润雅
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