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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12-26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为了认真做好我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赵敏娟  姚晓霞

副组长:王云峰  温晓林  夏显力  刘天军

成  员:姜志德  孔 荣  赵  凯  吴清华  王宇涛  李桂丽                                                 

二、考核的范围

(一)学院2016年年底在册在岗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且在批准期内的人员和内退人员视同考核合格,单位应负责填写《2016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援疆、援藏、援青干部和挂职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在汇总表备注栏注明); 3.待岗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及以上者和长期不在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填写《2016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三、考核的内容

参加考核的人员须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表》。教学科研人员着重考核教学、科研工作业绩;非教学、科研人员着重考核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业绩等。

四、考核的标准和要求

(一)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为基本依据,以各种量化指标为凭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考核为“优秀”人员数,严格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5%(各部门具体指标见附表),各部门推荐的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应该在各个方面比较突出,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确实是全院教职工学习的模范。

(三) 三个等级的基本标准

1.优秀: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教学效果好,科研或管理成绩显著,圆满完成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本年度在岗时间超过9个月。

2.合格: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要求的工作。

3.不合格:考核年度内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由于非不可抗因素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不愿承担学院(系、部)安排的教学任务或其他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的人员。

(四)教学科研人员在以下方面表现突出者可优先推荐为部门优秀。

1.实际授课课时数不低于96学时(含学历研究生,但不包括方向课),学生评教和教学督导组评价效果良好;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系、所(中心)等各类公益性工作;

3.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教学团队、教改项目、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科研奖获得者,学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获奖者;

4.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

(五)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全年累计请假20天以上或无故旷工1天以上;工作中有不良影响者不得考核为优秀。

五、考核程序

(一)12月29日前,教职工个人填写年度工作考核表(考核表从学院网站下载),各部门进行个人工作总结和交流,评定考核等级。

(二)12月29日17点前,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基层部门意见,将考核优秀人员推荐名单、合格人员名单、不合格人员名单、未考核人员名单和考核表一并交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三)12月30日学院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考核标准和要求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评议,考核结果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四)此次考核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完成本年度本部门的考核工作。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表(非实验技术岗位)

  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年度考核表

  3.各部门推荐优秀指标分配表

  

  

                                                                       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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