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管理暂行办法》、《经济管理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文件精神,2016年我院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具体复核安排如下:
一、复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复核中以考生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及硕士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人才。
二、复核组织机构与监督机构
1.组织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博士复试和录取工作,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核小组。
组 长: 赵敏娟
成 员: 姚晓霞 温晓林 2016年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导师
秘 书: 朱 敏 杨 维
2.信息公开及监督机构
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的规定,经济管理学院将通过学院网页公布博士生复核相关信息;对复核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工作组申诉,监督工作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姚晓霞
成 员:郑少锋(导师代表) 王秀娟(纪检委员)
白亚娟 (党务秘书) 朱敏(研究生秘书)
举报电话:029-87081406 029-87081141。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监督电话和邮箱分别为029-87082862,jjw@nwsuaf.edu.cn。
三、复核时间与地点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加试外语的考生审查时间为2016年3月13号下午3:00-5:00,其余考生审查时间为14号下午2:30-5:00,审查地点为经济管理学院306会议室。
资格审查要求携带以下材料:
1.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全国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国家成绩单未下发的考生,须持教务处加盖红章的成绩单)原件;
4.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修课程及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原件;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复核。
(二)复核时间及地点
1.英语加试考试 : 时间:2016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
地点:经济管理学院603报告厅
2.业务课综合笔试(加试英语通过者和无需加试英语考生):
时间:2016年3月15日上午9:00-11:30
地点:经济管理学院603报告厅
注:笔试时,考生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指定考场。
3.面 试: 时间:2016年3月15日下午2:00- 6:00
地点:具体安排详见当日学院通知
四、复核内容及要求
复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复核审查。复核审查工作内容包括业务课综合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
1.业务课综合为笔试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试内容及分值分别为:微观经济学(40分)、管理学(40分)、统计学(20分);
2.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其他素养等,满分100分。
五、录取
1.学院网站上公布所有参与复核考生的单项成绩与总成绩,且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选。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如下:
总成绩=业务课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录取:(1)复核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2)未通过外语加试考试者;(3)资格审查不合格者;(4)体检不合格者(由于专业限制不宜录取者);(5)无导师接收者。
3.各小组面试成绩前3名考生,原则上本科及硕士来源于“985”高校且通过英语六级,同时单项成绩满足最低要求且有导师接收者,可以直接录取。
拟录取人员名单及其主要申请材料,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2016年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单”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报送研究生院。
其它说明:
1.申请人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者取消其学籍。
2.“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申请人选拔,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并兼顾专项计划的特殊需求,由学校统一录取。
3.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数的5%。凡在职考生或现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报考我校,必须出具定向或委托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书面证明。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