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校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经院党委研究,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监督工作小组
组 长:姚晓霞
成 员:孟全省 温晓林 王云峰 王秀娟 白亚娟 朱 敏
监督电话:029-87081406 87081141
二、招生监督工作小组职责
1.了解国家招生政策,掌握学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复试政策、规定,熟悉业务流程。
2.参与对学院招生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核,严格坚持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工作人员、复试面试专家小组、以及监督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当年的招生工作。
3.配合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处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方面的培训教育,增强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意识。
4.监督检查学校和学院招生政策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招生程序、规定的做法,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5.对本单位的招生管理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做好复试资格审查、笔试考试、复试面试、拟录取等重要环节的监督工作。参与本单位笔试、复试面试现场的巡视工作。
6.受理招生过程中有关违纪、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调查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