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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0-07     浏览次数:

     

各本科生班: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4项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1.学院评定工作组

组长:张岁平   夏显力

副组长:张军驰

成员:张 静   包赫囡   张丹丹   各年级辅导员

工作职责: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统筹做好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2.班级评定小组

组长:班主任

成员:班长、团支书和3名学生代表

工作职责:负责本班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二、评选奖学金名称及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由学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奖励名额共23名。各年级名额分配见附件1.

2.评选要求

(1)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0%(含1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班级前30%(含30%)【百分比数计算结果只保留整数,不四舍五入!】

(2)学习成绩无不及格必修科目

3.材料提交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填写规范】①仔细根据表格内提示的注意事项填写

②切莫在填写过程中修改表格格式,以免影响后期系统导入,无法将材料上传至教育部系统

③“院系”“专业”栏填写全称,“班级”栏填写专业简称+班级,如国贸2201班

④如学生所在年级与其入学时间不一致,请备注,如休学一年、入伍两年等

⑤“成绩排名”中,总人数为所在班级总人数,班级、年级审核过程中注意同一班级的班级总人数应当保持一致。同一班级的必修课门数原则上应一致

⑥“必修课门数”为2022-2023学年的必修课门数

⑦“是否实行综合考评排名”填“否”

⑧“主要获奖情况”应填写2022-2023学年期间校级及以上奖项

⑨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不得出现空白项

⑩申请表内的时间应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

(3)相关证明材料

前两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正反面打印即可。最后一项材料只须上交纸质版且无需彩印。提交顺序:由学生个人提交至班级进行汇总评定,评定后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二)校长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名额

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奖励名额共13名。各年级名额分配见附件1.

2.评选要求

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5%,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30%。

3.材料提交

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 “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4。提交完毕后导出打印纸质版(1份),亲自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无需彩印)提交至班级汇总、评定,评定后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由学校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并记入学籍档案。奖励名额为57名。各年级名额分配见附件1.

2.评选要求

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30%,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50%。

3.材料提交

所有参评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 “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4。提交完毕后导出打印纸质版(1份),亲自在签名处手写签名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无需彩印)提交至班级汇总、评定,评定后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四)专业奖学金

1.评选对象及名额

专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本科生,奖励标准分为2000元/人、1500元/人和1000元/人三个等级,奖励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0%。

2.评选依据

根据学习成绩进行分配

【专业奖学金无需学生申报和提交材料】

三、日程安排

(一)10月8日-10月9日:学生根据各类奖学金要求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提交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评定完成后于10月9日18:00前将所有材料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各班级电子版汇总材料的发送按照年级辅导员通知进行】

(二)10月10日-10月11日

年级辅导员按照要求逐一审核材料,于10月11日12:00前将年级材料交至C202。

(三)10月11日-10月16日

学院根据各年级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学院评审会

(四)10月17-10月19日

学院层面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各班级、年级在进行评定时,注意学习、参考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附件5)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校长奖学金,每人最多申请两项

3.在2022-2023学年受到学校、学院处分的或处分尚未解除的,受助学生爱心学时尚未达标的,取消参评资格

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评选,转专业本科学生在转入学院参评各类奖学金;创新学院本学年专业分流至经管学院的本科生在经管学院参评各类奖学金。

5.专业奖学金的评选按照2022-2023学年专业班级评定。

6.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学金,在我校交流学习的外校本科生不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学金。

7.对未交清学杂费的欠费学生,财务报账系统一律无法做账,请各年级督促获奖学生提前缴清学杂费,以免出现奖助学金发放不畅现象。

8.学业成绩为2022-2023学年,以教学办导出成绩为准,素测成绩以学院公示为准,均可在年级辅导员处查看。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10月7日

编辑:张丹丹     终审:张军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