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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22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6号)文件要求, 现学校决定启动我校201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3种类型的项目,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的,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的,与精准扶贫脱贫相契合的。

二、立项计划及资助经费

1.国家级项目

计划立项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不少于110项,资助自然科学类平均每项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平均每项1万元;创业训练项目不少于10项,平均每项资助2万元;创业实践项目1-2项,平均每项资助10万元。

2.省级项目

计划立项省级创新训练项目不少于220项、创业训练项目不少于20项,平均每项资助0.5万元。

3.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校级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立项由各学院自定项目数,经费自筹。

鼓励各院(系)积极筹集经费资助本院(系)学生开展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

三、申报要求

1.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由各院(系)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组织申报、评审和择优推荐立项,具体分配立项数见附件1。创业训练项目由各院(系)组织申报,校团委统一评审,择优立项。学院和团委要在信息汇总表中明确项目的推荐次序。

2.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兴趣的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均可申报(有在研项目的主持人限制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一至三年级本科生(动物医学专业一至四年级)。

3.项目执行时限。创新训练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2年。国家级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2年,省级、校级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期1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期1-3年。三年级本科生(动物医学专业四年级)限报一年级项目。

4.项目申请者一般以团队申报,项目团队应控制在5人以内,申请人一次只能主持一个项目的申报。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现代农业等领域自主开展研究和探索。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时应按分工明确填写各成员的排序;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时需注明各团队成员承担工作量比例。

5.创业训练项目应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依托技术创新或商业模式创新,形成具体的产品或服务开发与推广思路,撰写逻辑清晰、内容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6.创业实践项目要求与“双一流”建设学科布局相关或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等领域相关,已正式注册成立公司,并曾获得创新创业竞赛国家级奖励。具有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考虑。经创业团队申请,2名以上导师推荐,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

四、申报和评审时间安排

1.项目申报

项目负责人依据申报类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4),并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https://ehall.nwafu.edu.cn/new/index.html,系统直通车→实践教学管理平台),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管理子系统,在“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填报项目信息。指导老师在项目提交成功后进入系统审核。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5。

所有申报项目负责人将填写好的项目申报书纸质及电子版上报学院,创新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创业训练项目交至学院团工委,并保证纸质版、电子版和系统上的内容一致,申报信息以系统输出信息为准

2.项目评审

创新训练项目,各院(系)按学校分配项目的指标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在立项评审前将评审时间、地点、评审专家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材料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项目立项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从系统打印并盖章,学院要在信息汇总表中明确本院项目的推荐次序,注明是否为“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4月26日前一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创业实践项目,各院(系)将申报书和商业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收集汇总后,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7),所有材料于4月26日前一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创业训练项目,各院(系)将申报书和商业计划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收集汇总后,填写《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7),所有材料于4月26日前一并报送至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304办公室科技创新部,由团委组织专家评审。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项目遴选、项目评审和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确保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工作顺利完成。

校QQ交流群:658109649

联系人(教务处):吴灿杰   联系电话:87091114

联系人(团委):陈龙  联系电话:87092033

教务处

2019-04-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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