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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1-23     浏览次数:

     

各本科生班级: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创先争优、发挥专长,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荣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校党发〔2020〕34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奖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校学发〔2017〕33 号)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党办发〔2021〕16 号)精神,现就 2021-2022 学年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大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定条件

2.1先进个人类(适用于2019级)

1.优秀大学生

(1)思想品德好。自觉学习并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能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成绩优秀。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热爱所学专业,具有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与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3)身体素质好。坚持体育锻炼,在校院组织的体育比赛和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

(4)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居班级 10%且居专业年级前 15%;

(5)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6 )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方法得当,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威信高,工作成绩显著;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能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科研实践、生产劳动和其它社会实践活动。综合测评名次居全班前50%;

(4)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2.2先进个人类(适用于2021、2020级)

原则上获评上述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班级可增设“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指标各1个,如同一班级获得2项及以上先进集体类荣誉称号,增设指标仍各按1个计算。各类先进个人需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理论知识,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乐于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可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求实、严谨、创新的学风;

(5)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达到三星及以上等级;

(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

参与评选先进个人类的学生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优秀大学生

(1)在政治立场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优异,素质能力测评成绩中“品德修养”得分不低于30分;

(2)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30%;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30%。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具体按照学业成绩+素质能力测评成绩进行排序。

2.优秀学生干部

(1)担任各级团学组织、党团班及学生社团骨干,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方法得当,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威信高,工作成绩显著;

(2)在政治立场和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优异,素质能力测评成绩中“品德修养”得分不低于30分;

(3)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50%;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50%。

三、具体安排

1.11月23日—26日:2019级和2021、2021年级增设指标提交书面申;2020和2021级(不含增设指标)在“荣誉称号”系统中申请

2.11月27日—30日:学院评定小组审核阶段。

3.12月1日—12月5日:公示阶段。

四、注意事项

1. 高度重视。各学生班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确保评优工作各项环节落细落实;评优工作涉及到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班通知到位,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提交申请表,各项评优均需填写汇总表,否则不予参评。

2. 按时完成。11月25日前,请参与评优的2019级学生以及增设的2020、2021级学生将申请表与电子版汇总表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2020、2021级同学务必在“荣誉称号”系统中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