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小米奖学金等3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石颖贤 石宝峰
副组长:张军驰 刘军弟
成员:学工秘书、研究生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及学生代表
二、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
(一)国家奖学金
我院新增国家奖学金名额1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10名。新增后,我院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名额6名,硕士研究生名额20名。
(二)校长奖学金
我院校长奖学金奖励名额为3名。
(三)小米奖学金
我院小米奖学金可推荐名额为2名。
根据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专题会议名额分配方案,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为博士6名,学硕10名,专硕10名;校长奖学金名额分配博士1名,学硕1名,专硕1名;小米奖学金分配学硕1名,专硕1名。
三、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0月31日- 11月1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参评材料提交至学院。
(二)民主评议推荐、学院初审(11月2日- 11月14日):学院成立评议小组,召开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学院奖助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
(三)学校审核、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将申请材料于11月1日下午18:00前,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C201学习室内研究生会办公室内,逾期按放弃对待;电子版附件6-8交至邮箱13734056806@163.com。
(二)首轮参评的学生已认定有效的参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若需变更参评奖学金类别,需重新提交所申请奖学金的申请表。
五、评审工作说明
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小米奖学金具体的评审要求和材料,根据9月26日发布的《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小米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和10月8日发布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专题会议纪要(2024年10月8日)》精神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