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全院2017届毕业生党员:
2017届毕业在即,为做好我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介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请认真组织你支部党员(含预备党员)详细填写《2017届毕业生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统计表》)、出国保留组织关系申请,以支部为单位汇总后电子版发送至:jgxydw123@163.com,有关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本校升学(读研、读博)的。党组织关系不用迁出(“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一栏不填),在“去向”一栏备注“本校读研”(到本校其他学院升学的请注明本校xx学院)
2.就业且已签定工作单位的。一般有二类情况:
A.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党员本人向单位组织部门问清楚“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为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党委组织部门)和“去向”(一般为签订就业协议的工作单位)如何填写,填写在《统计表》中相应栏;(注:工作单位虽不接收户口、档案,但有党组织的,应主动向单位提出将党组织关系签转到单位,以便参加单位组织生活。)
B.工作单位无党组织的。(不能解决户口、档案,也不能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参照“3.未签工作单位的”(如下)填写。
3.未签定工作单位的。学校不再保留党组织关系,需参考以下两种办法迁出党组织关系。
A.档案户口回生源地(即高考所在地):①回生源地省教育厅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如**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省份相关机构咨询(或上网查阅相关通知)了解清楚后再确认填写;②回生源地地级市人事局、教育局的,《统计表》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一栏填写“某某市(州)委组织部”,“去向单位”一栏应与本人“派遣方案”派遣单位名称一致,如“某某人事局或教育局”;
B.档案户口委托挂靠人才市场的,向需挂靠的人才市场咨询《统计表》中相应栏填写内容,“介绍信抬头”应为人才市场党组织所属上级党委组织部(如**市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组织部等),“去向单位”一栏应为“**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等。
4.考取外校研究生(博士生)的
需向录取学院或(研究所)党委问清楚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如何写,填写在《统计表》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一栏,“去向单位”一栏填写录取学校或者科研机构全称。(高校上级党组织一般为“中共**省委(或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或组织部)”)
5.出国留学的
A.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需提前预交党费,《统计表》中“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一栏“省内”填“不转”,在“去向”栏填“公派**国家**学校留学”,同时填写一份出国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见附件2);申请转出的,参考“自费出国留学”的办法签转。
B.自费出国留学。学校不保留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按照前面的“未签工作单位的”的办法迁转党组织关系。
6.西部志愿者等“三支一扶”计划生、定向西藏等定向生(请尽量随本人服务单位迁转党组织)。
A.西部志愿者等“三支一扶”计划生。a.选择将户口保留在学校的,党员组织关系可保留在学校,相应栏目填写“志愿者计划(或其他称呼)不转”;b.选择将户口迁出学校的,党员组织关系不得保留在学校,一般应随本人具体工作地点转出,党员本人问清工作单位相应栏目如何填写;
B.定向西藏毕业生。接西藏公务员局函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毕业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统一填写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去向单位”一栏填写“定向西藏” 。
7.其他特殊情况的。
除上述情况以外的特殊情况,请主动联系院党委咨询和说明。
注意事项:
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以后,一律不再重新出具。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六个月内仍然没有办理组织关系转介手续的,应及时与院党委联系,说明情况。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将被认为自行脱党;
2)请所有毕业生党员认真核实有关信息后到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处登记,请电话确认拟迁往单位能否接收党组织关系,一旦登记确认不得随意修改;
3)学院将以支部上报的登记信息为依据出具每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毕业离校由本人携带此介绍信到所填单位党组织报到(注意介绍信的有效期);
4)党员尤其是预备党员要牢记自己的入党日期,预备党员要积极向新转入的党组织提交书面思想汇报,预备期满一年前的一周要及时提交“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因本人疏忽造成的无法转正等后果由个人负责;
5)请各支部务必于6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本支部(本科生以毕业班为单位、研究生以支部为单位)《2017届毕业生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出国保留组织关系申请》电子文档发送至jgxydw123@163.com;
6)学院将于6月中下旬打印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届时将委托各支部通知支部所属毕业班来学院C310领取班级所有党员的介绍信并发给党员本人;
7)请各支部叮嘱党员本人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携带介绍信去接收单位办理党组织关系,并将回执联邮寄回学院或将回执联拍照发给党支部书记。
8)邮寄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杨凌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029-87081140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