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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分组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4-28     浏览次数:

     

各位研究生导师、2023届硕士毕业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2023年研究生论文答辩、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说明》,学院将启动2023届毕业研究生的答辩工作。本届学历硕士毕业生共计231人,其中学术型硕士86人(2019级1人、2020级83人、2021级2人),专硕145人(金融专硕:2020级47人;农业管理:2020级97人、2021级1人)。

根据学校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正高级职称导师担任、委员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硕至少有1名校内另一相邻、相近一级学科的硕士生导师,导师的学科方向参考:https://cem.nwsuaf.edu.cn/yjsjy/dsml2/index.ht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导师、合作导师、行(企)业导师、直系亲属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秘书应由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科教人员担任)。现将学院2023年上半年学历硕士答辩委员会作如下分组(见附件1)。具体答辩过程中,需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辩安排

根据学位论文评阅结果,错峰进行答辩工作:

第一批次:学位论文校外盲审结果通过的研究生,以及校内预审结果为优秀、良好的研究生,经导师审核同意,原则上应于2023年5月10-18日完成答辩。答辩研究生172人(其中,学硕:66人,专硕106人);

第二批次:学位论文校内预审结果为一般,正式评审结果通过的研究生;以及校外盲审复审或增评后通过的研究生,经导师审核同意,应于2023年5月15-24日完成答辩。答辩研究生预计59人(其中,学硕:20人,专硕39人)。

二、答辩申请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必须于答辩前,登录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在“成长采集”栏目填写学术论文、获奖、社会实践与技能培训、学术交流、读书报告、文献综述、科研项目等数据,导师、学院审核通过;研究生在“学位申请管理”提交学位申请(类型选择“学位答辩”),导师录入学位论文评语并审核通过、学院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录入论文检测结果,上传查重报告;学院统一录入论文评审类型及结果;研究生在“答辩申请”模块提交答辩申请并经导师审核通过;研究生办公室审核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在系统审核答辩申请并设置答辩秘书等信息。

研究生院给予每位研究生两次论文检测机会。学位论文申请答辩前需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且“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小于15%, 15%以上(含15%)者,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在1个月内重新申请检测;对于第二次检测结果“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仍达到15%以上(含15%)者,研究生应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原则上应在6个月后重新申请检测。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由研究生办公室完成,研究生在导师审核通过后,提供以下材料,研究生办公室对其答辩资格进行审核:

1.本人学号、姓名以及相关学术成果复印件

已经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论文封皮、目录和正文;以论文录用通知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录用通知须由导师签字审核并加盖编辑部红章;

以政策咨询报告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提供《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企、事业单位政策咨询成果认定报告》和政策咨询报告全文;

2.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校外盲审的研究生提交3份结果为通过的专家评阅意见书;

校内评审的研究生提交2份专家评阅意见书,1份应用经济学学科和1份农林经济管理学科领域专家评阅意见书;(研究生办公室提供)

3.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

4.论文检测报告单

5.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说明及承诺书

6.成绩单、开题论证考核表、中期考核登记表

7.科研成果登记表、论文评审情况表及学籍基本信息表,该材料由研究生办公室资格审查时打印。

8.研究生科研与实践记录本

9.学术报告单

10.实践研究总结(专硕)、实践认定(专硕)

11.答辩相关表格

对于个别在学院学位委员会上会前(约5月底)仍无任何学术成果的学生,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5〕100号)和《经济管理学院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相关规定》,须转为硕士毕业答辩,于1年内重新提交硕士学位答辩申请,以上审查材料将进入研究生学位、人事档案,答辩后由学生本人或委托其他学生提交研究生办公室。

四、答辩分组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应随导师所在答辩小组进行答辩,不得跨组或自行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具体成员及答辩时间由研究生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秘书协调决定,并提交研究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备注:自己的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原则上要求同一答辩小组的研究生同一天办理答辩手续,且学硕和专硕需分类进行答辩;答辩分组表中的会议室为建议答辩地点,答辩地点的安排由各组答辩秘书提前通过学院网站会议室预约系统进行预约(各答辩小组所分配会议室可相互协调使用)。

五、答辩形式

2023年春季研究生答辩,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答辩秘书负责答辩会场安排、答辩记录及答辩意见汇总等事宜。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现场进行投票统计,并于该生答辩后3天内,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无记名提交该生的答辩结果,并将表决票、评价表、答辩记录交研究生办公室C305南。

六、答辩材料

答辩相关表格(答辩表决票5份、评价表5份、答辩记录纸2页),每组指定1名答辩学生,负责打印相关表格,在研究生办公室(C305南)领取答辩记录纸(2页/人),专硕需打印专硕费用发放表(专硕),答辩前统一交答辩秘书。答辩相关表格见附件。

七、档案提交

  拟申请2023年6月份学位授予的研究生,务必于5月25日前提交学位档案和人事档案材料。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