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培养方案要求,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小组成员
学院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组长、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生管理人员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小组。
二、考核对象
2014级学术型硕士生、未进入博士阶段的2014级硕博连读研究生、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计划提前毕业且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往届申请延期参加考核和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硕士生。
三、考核时间、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时间、地点(分为两个批次)
第一批:
时间:2016.10.28日14:30-18:00;
地点:601会议室、603会议室、306会议室
第二批:
时间:2016.12中旬(同博士生中期考核时间);
地点:601会议室、603会议室、306会议室
(二)考核内容及方式
1.个人总结报告
重点检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内容包括:①入学以来思想品德表现;②课程学习、参加学术交流、撰写读书报告等完成情况;③学位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④已完成的研究工作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⑤下一步拟完成的研究工作及详细进度安排;⑥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拟采取的措施;⑦预计完成整个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
2.文献综述报告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选定的研究方向,阅读有关文献并撰写文献综述报告。
3.参加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本人以PPT形式汇报5-10分钟,答问10-15分钟,同时给考核小组提交纸质版的总结报告和文献综述报告及其支撑材料一份。
公派出国研究生及生病原因,本人不能参加中期考核,委托同学参加中期考核的,应有导师签署意见,报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4. 鼓励学院(系、部、所)在本单位内部公开交流、展示研究生个人总结报告和文献综述报告。
四、考核工作流程
1.符合条件参加考核的硕士研究生(包括两个批次)最迟10月21日前在班长(负责人)处报名,同时研究生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学生电子档案”模块中填写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相关信息。在“中期考核”模块中提交自评报告。按规定时间没有在系统内提交自评报告,导师未审核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考核。
学院审核截止时间:
第一批次:2016.10.25日上午09:00
第二批次:同博士生中期考核
2. 研究生在考核前向学科专业考核小组提交个人总结报告和文献综述报告及其支撑材料(第一批次:材料最迟10月27日下午5点前交各组考核秘书,纸质材料一份,封皮用学院统一提供中期考核封皮,左边装订;第二批次:同博士生中期考核)。
3.导师通过“系统”逐项审核“学生电子档案”模块中研究生提交的培养环节相关内容,再通过“中期考核”模块给出评价和考核意见。导师给出同意意见后,研究生方可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中期考核安排。
4.学科专业考核小组组织研究生用PPT形式汇报个人总结报告和文献综述报告,逐项审核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并给出考核意见,将记录考核信息的纸质材料交给学院(系、部、所)考核小组。由学院(系、部、所)管理员将研究生各环节完成情况审查结果(可以批量审核)和考核意见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期考核”模块。
5.学院(系、部、所)考核小组严格审查各学科专业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给出考核结果。
管理员在“系统”“培养环节管理”模块中导入培养环节内容,“中期考核”模块中录入本单位中期考核结果,生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登记表”,签字盖章后,按要求归档。
中期考核结束后,学院(系、所)须填写《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经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单位盖章后会同其它考核材料存档备查。
“系统”中研究生中期考核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考核结果分类与处理
中期考核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
1.思想品德表现好,学习成绩合格,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基本完成其它培养环节内容,文献综述规范,无任何违纪行为,视为中期考核通过,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视为暂缓通过:①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②有课程考试不及格但未达到退学处理标准;③中期考核前第一次论文开题论证未通过;④长期不从事导师安排的科学研究工作,累计学时未达到退学处理标准;⑤在学习或科研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损失或后果严重;⑥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⑦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对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者,学院(系、部、所)限期再次考核合格后,可视为通过,考核结果及时报研究生院备案。考核单位可对其论文送审、答辩等培养环节需重点检查。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视为不通过:①思想品德、组织纪律性差;②受过学校纪律处分无明显改进表现;③学习成绩差、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能力弱,难以按期完成学位论文;④学术研究中违反学术道德行为;⑤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发〔2014〕125号)退学处理相关情形的。
考核结果不通过者,由学科点考核小组签署处理意见,经学院(系、部、所)讨论后报研究生院,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考核,需办理延期考核申请,随下一级研究生进行考核。
5.未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能安排毕业与学位论文答辩。
六、注意事项
1.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在校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等综合表现的一种阶段性评价,各学院(系、所)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严格按照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专业“研究生主要培养环节要求及考核细则”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充分发挥中期考核在研究生培养质量建设中的把关作用,以推进研究生后续培养工作顺利展开,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2.各学院(系、所)中期考核小组要对考核不通过或暂缓通过的研究生进行谈话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帮助,充分发挥导师和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育人作用,保证中期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