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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关于评选2015年度先进团支部、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3-24     浏览次数:

     

各直属团支部:

       2015年,我院各级团组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开拓创新,有力促进了基层团的建设,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锐意进取,再创佳绩,促进各项工作和谐快速发展,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现决定评选2015年度先进团支部、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及条件

1.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能组织支部成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支部成员在思想和行动上和党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理论学习氛围。支部成员团结互助、共同进步;

(2)在支部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学风建设中大胆创新,积极参与“五个文明工程”创建活动,积极推动青年团员素质拓展计划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校园文体活动等其它团内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3)能按规定开展团组织生活,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具有教育意义的主题团日活动(每次参加团日活动的人数不低于支部人数的90%);

(4)支部宣传工作表现突出,在全校范围有一定影响力;

(5)团支部学风建设良好,团支部所有成员均无考试作弊及违纪记录,考试重修率每学期不超过10%;

(6)支部成员能自觉地遵守上级团组织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工作,并创造性地开展本支部的特色工作;

(7)按规定上缴团费。

2.十佳团员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佳。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按规定交纳团费;

(2)理论学习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讲座和讨论;

(3)文明修养佳。道德品质好,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明事理、辨是非、谦虚好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4)纪律观念佳。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行为,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5)学习成绩佳。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突出。学习成绩名列全班前5名;

(6)工作能力佳。热心为广大青年服务,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7)文体活动佳。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校园文体活动,成绩突出;

(8)创新精神佳。具有较强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科技文化、学术科学研究中做出一定成绩;

(9)实践能力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生产劳动和勤工俭学活动,成绩突出;

(10)群众基础佳。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人际关系,能起到表率作用。

3.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在学习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勤奋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1/2),能够成为广大团员青年的带头人;

(3)生活上勤俭节约,严于律己,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遵章守纪,没有任何违纪记录,在学校开展的“文明礼貌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4)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注重个人品德修养;

(5)政治面貌为团员,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支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学风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规定交纳团费。

4.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所应有的条件,在团支部、院(系)团工委或校团委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2)能积极参加团干部培训,主动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与能力;

(3)热爱共青团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

(4)在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5)所在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6)政治面貌为团员、预备党员或党员。

二、评选办法

1.先进团支部

由各团支部向院(系)团工委申请,学院(系)团工委评议、公示后进行推荐,将事迹材料报校团委审批。申报数量为每10个团支部1个名额。

符合评选条件的团支部皆可报名参选,我院最终评选先进团支部9个。

2.十佳团员

(1)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经个人自述,民主评议推荐1名学生,上报院(系)团工委;

(2)经学院(系)团工委审查,团员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院评出2名同学,团员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学院评出1名同学,公示后无异议后,将事迹材料上报校团委审批备案。

符合评选条件的团员皆可报名参选,我院最终评选十佳团员2人。

3.优秀团员

(1)由团员在支部大会上自述,团支部按照团员数3%的比例,在支部大会上民主评议产生;

(2)院(系)团工委审查后统一上报校团委,经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校团委审批备案。

符合评选条件的团员皆可报名参选,我院最终评选优秀团员93人。

各级名额计算方式:该级团支部总数*该支部团员人数*3%

4.优秀团干部

个人申请、述职,各院(系)团工委组织民主推荐,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经复核由校团委审批备案。

符合评选条件的团员皆可报名参选,我院最终评选优秀团干部47人。

三、时间安排

1. 3月24日-4月8日,申报。各团工委(直属团支部)开展先进评选工作,相关表格在校团委主页公告栏内下载;

2. 4月15日,答辩。

3. 4月16日-4月19日,调研。校团委进行审核筛选,深入基层考查调研;

4. 4月21日-4月23日,公示。公示名单(名单将在校团委网站主页上公示)。

5. 5月4日,表彰。举行五四表彰大会,公布最终评优名单,并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在4月8日前,将纸质版先进团支部申报表,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及以各团支部为单位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名单汇总表交至团工委组织部,电子版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名单汇总表发至组织部邮箱xnjgzzb@126.com,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先进团支部、十佳团员需附带事迹材料)。

2.各团支部必须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评选活动的透明度和影响力,通过评选,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名单确定后院团工委会在本学院(系)范围内予以公示。

3.所报先进团支部、十佳团员经院、校团委审批、表彰后,先进团支部、十佳团员优秀事迹将于5月中旬在校园进行集中展览宣传。

附件:/pub/jgxy/docs/20160324173826115214.docx

1.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2.十佳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登记表

3.学院(系)团工委优秀团员汇总表

4.学院(系)团工委优秀团干汇总表

经济管理学院团工委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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